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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同治三年賴曹氏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契(契尾)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同治三年賴曹氏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契(契尾)

賴曹氏等2人

立契人:賴曹氏、賴連登, 林芷記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同治叁年拾壹月

長:53 x 寬:80 (cm)

捐贈

登錄號:19980010568

本物件為西元1864年(同治3年)賴曹氏等2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契(契尾),張數為2張。戳記有7,為「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」1枚、「淡水廳邑用印」4枚、「清賦騐訖」1枚、印章半截1枚。立契人為賴曹氏等2人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,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承大祖父賴炳同買過謝國賢竹園1所。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擺接新埔庄,配納番大租、又配圳水。賴曹氏等人因乏銀別用,將此園賣給林芷記。交易金額為紋庫銀223兩2錢。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,有大租、小租、佃戶等層層關係。此約出現「番大租」,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、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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